星期四, 12月 06, 2007

紅毛成

淡水紅毛城

所在城市: 台北縣

古蹟等

建造時期: 明崇禎二年 (西元1629)

歷史:

淡水紅毛城古蹟區是目前臺灣地區現存最古老的建築之一,被列為臺閩地區第一級古蹟。淡水紅毛城,原名聖多明哥城( San Domingo),一開始為西班牙人所建。崇禎十五年(1642年),荷蘭人北上驅逐西班牙人而據有臺灣北部,因時人稱荷蘭人為紅毛,故稱此城為紅毛城。南明永曆十五年(1662年),延平郡王鄭成功驅逐荷人,但對北方的雞籠、淡水無力經營。永曆三十七年(1683年)雖曾命何祐重修紅毛城,但不到一年鄭氏王朝即面臨兵敗降清的命運。臺灣入清版圖後,因統治政策消極,紅毛城又遭到長期荒廢之命運。雍正二年(1724年),淡水廳同知王汧重修此城,殘蹟才因而得以保存。

咸豐八年(1858年),中法天津條約首載淡水開埠(1861年),英國派遣副領事郇和(Robert Swinhoe)來臺,並首設領事館於打狗。同治七年(1868年),英國向清廷租用紅毛城為領事館,用以處理國際事務、照顧英國僑民,並兼管海關稅務及情報蒐集等業務。自淡水開港後,因臺北盆地的茶與樟腦輸出大盛,領事館業務日益繁重。(1891年),主堡東側興建領事官邸。(1895年),清廷於甲午戰爭戰敗後,割讓臺灣予日本,日治時期的紅毛城仍繼續租予英國,做為領事館之用。民國六十一年(1972年),中、英斷交,英國撤館,委託澳大利亞代為管理。是年十二月中、澳斷交,英國又委託美國代為管理。民國六十九年六月正式收歸中華民國所有。

建築特色

紅毛城主堡是一座紅色外壁的城砦,內部則是相當具特色的半圓筒形穹窿構造,主堡原具軍事防禦功能,故城牆非常堅厚,屋頂上有雉堞。領事官邸在主堡東側。

構造方法

紅毛城主堡-紅磚造,主要建材:石材、紅磚。